为了真正发挥学院闭路电视系统的教育教学作用,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闭路电视系统由中心安排专人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有线电视网络间做任何操作。
2.管理员必须根据中心的安排,做好有线电视网络信号调试工作。
3.严禁任何人借出设备私用。因工作确需外借,必须经过中心主任的同意,并办好登记手续,签好损坏赔偿的协议。
4.管理员要认真做好使用登记和维修登记,表格要规范,字迹要工整,保持室内的整洁。
5.管理员必须认真做好有线电视网络间的防火、防盗、防尘、防磁、防潮等安全工作,确保设备长期良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6.出现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支付修理费、全额赔偿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