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必须符合我院教学内容,有利于学院发展的一切活动。
2. 不接受任何个人,部门单方面的任何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
3. 申请使用教室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使用资格。
4. 多媒体教室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申请单时间表或课表进行,不得擅自更改使用时间。
5. 加课,串课等与教学有关的申请,必须经教务处批准。其它活动经信息中心领导和主管院长批准,凭申请单有序进行。
6. 上课的教师要在本学期开学前熟悉多媒体教室的位置及设备的操作流程。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使用见信息中心网站。
7. 上课的教师在上课前要到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设备钥匙。
8. 教师上课期间如遇到问题,可通过设备柜子上的IP电话联系技术人员解决问题。教师有安全保管多媒体设备的义务。
9. 除课表上的正常授课以外,其它使用教室的部门,在使用后必须打扫教室,保持教室清洁。不得随意张贴各种装饰物。
10.设备钥匙的交接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完成,以确保钥匙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