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绩效奖金分配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9-12-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二级单位绩效奖金分配自主权,激发职工活力,提升服务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推动学院深化发展,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奖金分配办法》(庆师院发【2004】22号)、《大庆师范学院奖金分配方案》、《大庆师范学院考勤管理规定》(庆师院发【2009】70号)、《关于各单位修订完善绩效奖金分配实施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具体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1.贯彻执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履行岗位职责,注重工作质量,合理拉开差距的原则,进行奖金分配。

2.在进行内部奖金分配前,扣罚的奖金留作部门基金,或做为部门特殊奖励,或者直接发放给当月表现突出的员工。

3.坚持有奖有罚,奖惩分明的原则。

二、奖金来源

学校人事处当年发放的绩效奖金,按照本办法进行分配。

三、分配办法

1.紧紧围绕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基本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领导评价等设定权重指标,制定《大庆师范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内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见附表),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考核、实施积分制的原则,制定奖金发放明细。

2.绩效奖金由违规扣罚资金和奖励资金两部分组成。

四、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内部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胡海洋

副组长:张海琦

组员:荣春阳 代保强 耿灼 刘悦

五、考核的时间与频率

1.考核频率:月度考核为主,同时以月度考核为基础进行年度考核,由此确定相关绩效奖金。

2.考核时间:每月23日至次月22日为职工工作业绩考核期,职工的奖惩分别由部门主任、副主任、书记和主任依据管理权限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打分来确定。每月23日,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上报至奖金发放管理人员,每月24日,奖金发放管理人员汇总各项考核结果,制定月度奖金发放明细,并将职工月度考勤及奖金发放明细上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审批,每月25日,奖金发放管理人员将职工月度考勤及奖金发放明细上报至校人事处。以上各日期如遇节假日,应在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

六、奖惩机制 

1.等级划分

绩效考核的评定共分为四个等级: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详见下表:

评定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绩效考核得分

90-100分

80-89分

70-79分

60-69分

(1)对考评结果为“A”的职工,其绩效奖金发放该薪级全额的100%;

(2)对考评结果为“B”的职工,其绩效奖金发放该薪级全额的95%;

(3)对考评结果为“C”的职工,其绩效奖金发放该薪级全额的90%;

(4)对考评结果为“D”的职工,其绩效奖金发放该薪级全额的85%。

2.奖励机制

职工超额完成任务、取得突破性和高层次成果和荣誉等,给予一定的激励奖金,根据最高分值情况制定激励奖金数额。详见附表:《大庆师范学院信息中心内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中“四、信息中心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3.惩罚机制

(1)月度考核成绩连续两个月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被评为C级者,给予通报批评,上级领导找其谈话。

(2)月度考核成绩连续两个月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被评为D级者,给予通报批评,上级领导找其谈话。

七、附则 

本方案从2019年3月20日起实施。本方案未涉及的绩效奖金分配办法,按照学院现有文件执行。若学院有修改制定新的绩效奖金分配办法,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附表1:《大庆师范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内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9年3月21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