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部资料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1.声像资料室是中心教学声像资料管理重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

2.未经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资源库内的设备和声像资料。

3.任课老师办理相关的外借手续后,方可外借使用,借期不超过20天。

4.外借的声像资料,需妥善保管,不得撕毁标签,不得转借他人,不得自行拷贝。

5.管理人员注意保持室内温度、湿度,按时打扫卫生,以保证声像资料正常使用。

6.严禁随地吐痰、吸烟、乱丢纸屑,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7.离开声像资料室后及时关闭设备电源、照明灯,锁好门窗,防火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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