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师范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内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工劳动纪律考核办法(权重20%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确保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2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因事或因病等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履行请销假手续。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岗或假满无故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第3条 凡需要外出工作的职工均需经有关部主任同意,中心主任批准方可外出,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4条 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探亲假等,按学校人事处相关规定办理,并如实在考勤表上记录。

第5条 事假均需提前一天向有关领导说明请假原因,经主管领导根据情况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后,由考勤人员根据批准假条记录考勤。事先不请假,事后又无正当理由解释,或请假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缺勤者均视为旷工处理,并如实在考勤表上记录。

第6条 凡不按规定作息时间到岗、擅自离岗者均视为迟到早退,并按规定记入考勤记录。凡迟到、早退未超过15分钟累计达5次者,按事假1天作考勤记录;如违反5次以上者,每增加1次按事假1天作考勤记录;1次超过30分钟者,按事假半天作考勤记录;参加会议或活动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计旷工0.25天,超过30分钟的计0.5天,未请假而无故不参加者,计旷工1天。

第7条 职工在上班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串岗。发现与工作无关而串岗闲聊的,按1次迟到15分钟记考勤;发现擅自离岗者,按旷工1天处理。

第8条 职工的日常劳动纪律由信息中心内部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在抽查考核时发现职工临时不在岗且未请假的,职工原则上应在15分钟内到办公室说明情况,否则按最少旷工半天处理。

第9条 职工在上班期间禁止玩游戏、看影视剧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的10%。

第10条 职工应按时间规定及时完成各种相应材料、总结、报告等文件及信息的提交工作。对于未按时提交的,扣发当月奖金30%;一个月累计2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50%或全部扣除;对于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影响信息中心整体工作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情节严重的,扣发全年奖金,并且不得参加当年各类先、优、模的评选。

第二章 考勤工作的实施

第11条 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由部主任负责实施。部主任、主任助理、副主任等的考勤由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实施。

第12条 负责考勤的人员因公外出或病事假等,其不在岗期间由预先指定的一位同志负责考勤。

第13条 每月23日各负责考勤人员将上月考勤表送综合办公室汇总,填写考勤表,经信息中心主任审核后于每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以上各日期如遇节假日,应在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

第三章 请假审批权限的规定

第14条 职工因病请假,按《大庆石油管理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规定的定点医院出具的休假诊断书,经信息中心主任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岗休假。不是定点医院出具的休假诊断书,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第15条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半天以内可由部主任审批,并记录考勤;1天以上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按以下规定权限呈报批准后方能离岗休假。

1、职工请事假,请假期限5天以下(含5天),由信息中心主任审批,到人事处办理具体请假手续。

2、职工请事假,请假期限在5天至10天的,按学校规定,经信息中心主任签字后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到人事处办理具体请假手续。

3、职工请事假,请假期限在11天至15天的,信息中心主任同意后,报校长审批;请假期限在16天以上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交人事处备案。

第16条 婚假、产假、哺乳假、节育假等,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由信息中心主任签署意见,到人事处办理具体请假手续。

第17条 探亲假。原则上职工探亲均利用寒暑假,不得影响教学和工作。职工请探亲假由信息中心主任审批,到人事处办理具体请假手续。

第18条 职工请丧假。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1至3天丧假。如父母、岳父母、公婆在外地的,给予一定的路程假,由信息中心主任审批,到人事处办理具体请假手续,来去路费自理。

第四章 有关待遇的规定

第19条 病假。当月病假7天以下(不含7天,节假日除外),按天扣发奖金;7至9天扣发半月奖金;10天及以上,扣发当月奖金。病假每个月累计超过6天,每学期累计超过1个月者,上报学校。病假人员的工资及其他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20条 事假。职工本人因有重要事宜必须在工作期间处理的,须按程序申请事假。人事处按学校规定核发其当月工资及奖金。请假1-2天,按天扣发奖金;满3天不满5天,扣发当月奖金30%;满5天不满10天,扣发当月奖金50%,并且不得参加各类先、优、模的评选;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月度奖金,其他待遇按学校规定办理。

第21条 产假、哺乳假。产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各项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22条 旷工。不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为旷工。旷工0.5天,扣发当月奖金的1/4;旷工1天,扣发当月奖金,并按天扣发工资和各种津补贴;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3天),扣发当月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补贴,并且不得参加各类先、优、模的评选;连续旷工15天(含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含30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旷工每个月累计超过3天,一学期累计超过10天者上报学校按待岗、试岗处理;旷工的其他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23条 对突发情况及非主观因素或不可抗力量造成的迟到、旷工等,经信息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后可不扣奖金。但应做好相应考勤记录。

第五章 附 则

第24条 续假、补假。因病、因事续假,须在假期满之前及时提出续假申请,按规定报批。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在假满后三日内补办,超过3天或续假未被批准而又不能按时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第25条 本办法未涵盖事宜,按国家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26条 以上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27条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纪人员要照章办事。

第28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全环保工作考核办法(权重10%

第1条 本办法以扣分制进行考核。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内部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考核。

第2条 保持办公室、机房、库房等所管辖场所干净整洁,不得堆放杂物以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私人物品)。违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勒令整改。

第3条 安全工作要落实到人头,在工作中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每一个消防设施,每一个电源开关,每一个电气设备,都要有专人负责。如有违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

第4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任何违规电器设备,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

第5条 确保办公设备等资产以及信息安全。如发现有设备丢失、人为损坏或信息泄露等现象发生,发现一次扣该责任人10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6条 按照学校下发的有关节能文件的要求,做好节电、节水工作,杜绝各种跑、冒、滴、漏现象,避免长流水、长明灯。否则每发现一处长明灯,扣该部位责任人2分。对用水部位进行经常检查,发现跑水现象要及时报告维修。否则发现一处长流水,扣该部位责任人2分。

四、信息中心业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权重70%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70分)

工作标准

考核分

备注

1

工作作风及师德

考核思想政治、工作作风、职业道德方面

5

思想积极上进,工作作风正派,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有懒、拖、滑等不良工作作风者扣2—5分。



2

工作完成情况

考核本岗位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25

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得25分。有一项工作未完成或不彻底扣2分。



3

服务水平

考核服务满意率

10

收到投诉、举报等批评,1次扣2分。



4

领导评价

考核工作能力、执行力等方面

30

不服从领导安排,不虚心接受批评以及不改正错误的,扣罚当月奖金,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绩效考核加分标准

1.论文著作:省级以下一般刊物加10分,省级专业刊物加20分,核心刊物30分。

2.荣誉:校级先优等荣誉加10分,校级以上省级以下(含省级)先优等荣誉加20分,国家级荣誉加30分

3.立项:市级课题加10分,省级课题加20分,国家课题加30分,根据排名递减。

4.科研成果奖:市级奖项10分,省级奖项20分,国际级奖项40分,按级递减。

5.圆满超额完成本职工作的重大项目改造、工程建设等,每一项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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