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请销假制度

发布时间:2013-06-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息中心的常规管理,确保工作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请销假制度。

1.请假一天以内的可直接向部门主任请假,并做好工作安排。

2.请病假一天以上的必须持医生证明和开出的病假单。经各部门主任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事宜。

3.如遇急事.急病,可先打电话通知部门主任或中心主任请假,但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如果急事、病假不向相关领导请假,一律视作旷工处理。

4.需请事假者,写好请假条,部门主任签字后,交与信息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如遇特殊情况也要电话告知中心领导,事后补办手续。如果事假不向信息中心领导请假的,视旷工处理。

5.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请假期满后要向中心领导进行销假,如果请假期满后因特殊原因需要继续请假的,还要按照上述程序再次履行请销假手续。

7.未请假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本月奖金,旷工2天及以上的,扣除本月奖金和工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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